國立清華大學學生宿舍網路管理辦法
一、學生宿舍網路(以下簡稱宿網)為校園網路之一部份,主要之目的在於
提供本校學生宿舍之住宿者從事學術研究活動。
二、申請說明
(一)申請條件:凡住宿本校學生宿舍之本校學生,均可申請使用宿網。
(二)申請日期:
1.每學年開學前開始申請當學年宿網,開學後依新分配IP開始使用。
2.暑假期間須重新申請才能使用,其申請方式,於暑假前另行公布。
(三)申請方法:申請或異動須透過宿網申請系統辦理申請。
(四)不使用宿網或離校時,須透過宿網申請系統辦理註銷刪除。
三、宿網提供每位使用者一個資訊插孔(乙太網路RJ-45介面)。
四、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收費說明
(一)配合103/12/02 103學年度第2次行政會議中,通過每學期向全校學生
收取「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」,於103學年第2學期開始非住宿生收取600元
,住宿生收取 800 元,低收入戶學生、中低收入戶學生全額減免。
(二)在寒暑假期間不收費
(寒暑假期間係本中心宿網系統定期設備調整與維修時間)。
五、故障維修
(一)宿舍設置網路經理,依約定時間到現場協助處理網路用戶故障申告之
諮詢、排除與回報。
(二)宿舍網路故障維修之時間:
1.網路設備(switch,router與光纖等)之故障,在上班時間(週一至週五
上午8:00至12:00,下午1:00至5:00)內維修。
2.用戶端故障,於申告後,中心之維修廠商依約定時間至寢室維修。
3.中心之維修廠商執行學生網路故障之維修時間:每週一、三、五,
下午2:00∼5:00。若遇假日時,則提前或延後一天實施為原則。
六、宿網使用者應遵守下列事項,如有違反情事,停止其使用權。
(一)國立清華大學校園網路使用規範(必看)。
(二)國立清華大學不當網路資訊處理辦法(必看)。
(三)國立清華大學學生宿舍網路管理辦法。
(四)善盡個人電腦管理責任,做好防護措施,避免中毒。
(五)使用網路應不妨礙他人使用權益。
(六)嚴禁使用宿網傳遞侵權之數位資料,例如: 受保護之影音媒體及電腦軟體(必看)等,
違者持續停權30日,且須至生輔組進行網路使用教育會談與校規處理。
(七)不得私自串接設備供他人使用。